为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6月30日和7月1日,机电工程系4个学生支部、3个教工支部以支部书记上党课的形式开展了主题庆祝和纪念活动。系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所在支部的党课学习,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作了主题发言。
系党总支高度重视本次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为了确保党课质量,党总支书记全湘燕先后召开了2次工作会议,并以微党课形式,从会前组织、党课撰写要求、交流发言等各方面对各支部书记提供具体指导。同时,按照要求,支部书记的党课课件均在会前提交系党总支审查。
按照系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的要求,4名学生支部书记、3名教工支部书记围绕第二专题“讲规矩,有纪律,做知敬畏守底线的党员”,分别向本支部全体党员讲授了一堂紧靠主题、切合实际的党课。各支部除了按照学习计划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外,还结合实际拓展了相关内容。教工支部就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红七条”、如何做一名“四有”教师等紧扣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进行了学习、研讨。学生支部结合“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开展了主题学习,学生党员围绕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本次支部书记上党课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个专题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系部在开展该项专题学习中,还组织进行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的评选推荐工作,其中,学生党员朱开放获“湖南省百佳大学生党员”称号、教师党员朱宗铭获“长沙学院先进党务工作者”称号、庞小兵获“长沙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内容延伸:
1.“四有教师”
2014年9月9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见庆祝第三十个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后,在北京师范大学强调全国广大教师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来源于《人民网》)
2.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
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投服务。
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
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需推荐同行评审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评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审环节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5.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同意的责任;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征得其署名同意。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本“五不准”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来源于《科学网》)
3. 《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一是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是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是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是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是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