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委员会名单:
答辩委员会主任:李国锋
副主任:夏尊凤、陈蕾、唐勇、许焰、张志强、郝诗明
委 员:朱有为、谈峰、唐蒲华、贺静、戴娟、朱宗铭、庞小兵、程立志、史春雪、
杨兴发、张干清、聂永红、向阳辉、郭磊、付卓、黄升宇、段想平
二、答辩小组分组名单如下:
第一组: (答辩地点:理工楼C511)
组长: 陈蕾(18973147463)
成员: 谈峰 聂永红 程立志 段想平(兼秘书15874031224)
第二组:(5月25日答辩地点:在理工楼C503、5月26日答辩地点:在理工楼C501)
组长: 郝诗明(13077340605)
成员: 许焰 戴娟 杨兴发(兼秘书18673131125)
第三组:(答辩地点:理工楼C409)
组长: 夏尊凤 (13875932883)
成员: 朱有为 张干清 向阳辉 黄升宇(兼秘书15084928773)
第四组: (答辩地点:理工楼C410)
组长: 唐勇(13873118348)
成员: 朱宗铭 史春雪 付卓(兼秘书13739071512)
第五组:(答辩地点:理工楼C302)
组长: 张志强 (13017312196)
成员: 贺静 唐蒲华 庞小兵 郭磊(兼秘书15116365816)
秘书组:
全湘燕、吴霓、唐珍妮(负责答辩表格及其他工具材料的准备、答辩计分收集、场所茶水等);刘美、黄仲喜(负责第一组至第二组的成绩计算及登记);李钢、陈文婷(负责第三组至第五组的成绩计算及登记)。
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定于2016年5月 25-2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进行。
二、每位学生汇报10-15分钟,答辩15-20分钟,总体时间控制在30分钟。
三、答辩由各小组自行组织,实行指导教师-学生背靠背答辩分组原则,(即第一组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在第二组答辩,第二组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在第三组答辩,第三组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在第四组答辩,第四组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在第五组答辩,第五组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在第一组答辩);各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若干,答辩秘书1人。答辩秘书在5月24日下午17点前将本组答辩顺序张贴在答辩教室外面,以便学生查询。
四、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答辩前,要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学生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设计任务,经“审阅”、“评阅”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五、学生在完成所有的毕业环节资料后,准备参加答辩。毕业生应按照系部分组的要求于5月24日16点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原件交给所在答辩小组组长或秘书,同时,指导老师将写好的指导老师评语(必须有评论和百分制成绩)、评阅老师评语(必须有评论和百分制成绩)及每个学生的《长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电子版一并交给小组组长和秘书组。
六、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和相关表格应严格按照教务处网站上相关要求来做。
七、答辩前,各答辩小组秘书负责审查毕业生的毕业环节材料是否齐全、签字是否完整,如果不全,应督导该生补全材料,否则取消毕业生的答辩资格!!
答辩环节材料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评阅表、评阅老师评阅表和答辩评审表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册
6、毕业设计(论文)正文
7、其他材料
八、评分细节
学生答辩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答辩小组成绩三项综合评定,三部分的权重如下: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教师评分占30%、答辩小组评分占30%。实行百分制打分。
九、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答辩”三个环节,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分别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最后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取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成绩应成正态分布,优秀等级一般控制在15%以内。
十、各小组答辩最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统一审定。
十一、答辩完毕后,秘书组将各答辩小组的成绩及时收齐并汇总到系部谭欣老师处。
机电工程系
2016-5-20